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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3-10-13

人和人之间会因为金钱慢慢走散吗?

我也觉得,无论有多好的朋友,或有些亲情,都会有因为有钱了,慢慢就走散了,不象以前一样对待别人了,简直是鼻子大过柑,不会待见你了……有几个臭钱了不起,以往的热情款待全无,有钱就自身价值观念和精神上不同了,有钱的人自己会升级,和你们的差别隔着很远了距离。

现实生活中真的有这种现象发生的,无论以前有多好朋友,朋友发达了都有钱,有钱必有面,不可能象以往那样对待自己的朋友了,之前一直朋友随心所欲玩,大家对你热情相待,谁有困难就帮助谁,无论有什么事,或者是困难须要帮忙,太家一声不响就人力物力去帮忙,有什么聚会都在一起吃饭,不算是酒肉朋友,集中一起聊天,讲述生意经,和问候一下,聊下家常,曾加了好朋友的感情,这都是大家比较合拍的朋友,从前一直都在一起,现在他看见象生疏了,都不想接近的样子,是因为比你们好了,也是因为工作忙的原因吧,正因其原因是有钱的导致朋友们疏远了,从此以后象很陌生一样了……这个世界很现实,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在利益面前都显得格外重要!所以就使因这样的事不待见,其实也没有什么可气的,人有三衰六旺的时候,人生在世谁都会有发达之日也有失运之时。

凡事无绝对的,只有重视友情才能带来更好的回报,有些人很好对待自己的朋友,讲信用,够义气,做人厚道,重情重义之心,有钱无钱都会一样好,你帮过他,他有钱也会帮你一把,不会忘本的人,做事做人是最厚道的。

其实做朋友,亲人,和夫妻,做事,事事不能太精,太精无后路,朋友包容越多,友谊更长。

谢谢!谢谢邀请!谢谢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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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的社会,会的,大多数,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科新材”或“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州铂科磁材有限公司、惠州铂科实业有限公司、河源市铂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成都市铂科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铂科”、“铂科实业”、“河源铂科”、“成都铂科”)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提高子公司贷款及融资效率,在综合分析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基础上,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铂科磁材、铂科实业、河源铂科和成都铂科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将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条款包括但不仅限于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均以与相关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为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后,本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子公司情况

(一) 惠州铂科磁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注:2020年度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二) 惠州铂科实业有限公司

(三) 河源市铂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 成都市铂科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业务正常,财务管理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各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金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各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被担保对象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担保事项有助于解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各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同时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

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科新材”或“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益扩大的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铂科磁材有限公司、惠州铂科实业有限公司、河源市铂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成都市铂科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包括融资租赁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人民币,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综合授信及贷款申请,授信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上述综合授信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授信的具体情况最终以各家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批准的为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为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杜江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姚红女士和孙丹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与职责。

监事会

2021年7月30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姚红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9月至1999年12月,任深圳晶石电器有限公司品质专员;2000年2月至2002年7月,任深圳市翔辰电子有限公司仓库主管;2002年8月至2005年7月,任深圳市海德威电子有限公司工程文控;2005年8月至2013年3月,任浙江亚历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常务主管;2013年4月进入铂科有限,历任品质售后主管、人事行政部主管。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人事行政部经理。

孙丹丹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10月至2010年8月,任职于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2010年3月进入铂科有限。现任公司监事、销售经理。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1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由57,600,000股增至103,680,000股,注册资本由57,600,000元增至103,680,000元。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内新增经营范围,具体调整如下:

变更前:

一般经营项目:磁性材料、电感器、贴片电感、线圈、磁性电子元器件及相关设备的研发与销售;不锈钢粉末、钢合金粉末、铁粉、铜粉、铝粉、特殊金属合金粉末、硬质合金粉末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磁性材料、电感器、贴片电感、线圈、磁性电子元器件及相关设备、不锈钢粉末、钢合金粉末、铁粉、铜粉、铝粉、特殊金属合金粉末、硬质合金粉末的生产。

变更后:

一般经营项目:磁性材料、电感器、贴片电感、线圈、磁性电子元器件及相关设备的研发与销售;不锈钢粉末、钢合金粉末、铁粉、铜粉、铝粉、特殊金属合金粉末、硬质合金粉末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磁性材料、电感器、贴片电感、线圈、磁性电子元器件及相关设备、不锈钢粉末、钢合金粉末、铁粉、铜粉、铝粉、特殊金属合金粉末、硬质合金粉末的生产。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无其他修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16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28号2栋3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杜江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郭雄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罗志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阮佳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伊志宏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李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谢春晓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姚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孙丹丹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5、《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议案1至议案9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1、2、3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分别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议案6、7、8、9、1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3、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28号2栋3楼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金浩

联系电话:0755-26654881

传 真:0755-29574277

电子邮箱:poco@pocomagnetic.com

联系地址:董事会办公室

5、 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811”

2.投票简称为“铂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候选人数=应选人数,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候选人数=应选人数,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3.00,候选人数=应选人数,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28号2栋3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2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红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7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益扩大的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惠州铂科磁材有限公司、惠州铂科实业有限公司、河源市铂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成都市铂科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包括融资租赁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综合授信及贷款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提高子公司贷款及融资效率,在综合分析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基础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州铂科磁材有限公司、惠州铂科实业有限公司、河源市铂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成都市铂科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将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28号2栋3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2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杜江华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公司章程》(2021年7月)。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1年7月)。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7月)。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益扩大的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惠州铂科磁材有限公司、惠州铂科实业有限公司、河源市铂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成都市铂科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包括融资租赁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综合授信及贷款申请。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提高子公司贷款及融资效率,在综合分析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基础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州铂科磁材有限公司、惠州铂科实业有限公司、河源市铂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成都市铂科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为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8月16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28号2栋3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杜江华先生、郭雄志先生、罗志敏先生和阮佳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伊志宏女士、李音女士和谢春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伊志宏女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伊志宏女士、李音女士已按照相关要求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谢春晓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江华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7月共同创立易创电子;2003年12月共同创立宇科电子;2005年6月,共同创立易创实业;2007年7月,共同创立易创印刷;2011年7月,共同创立壹泓实业。2009年9月,杜江华先生创立铂科有限,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摩码投资董事长。

郭雄志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2002年2月,任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隶属富士康科技集团)金属材料粉末造粒及成型技术研发工程师;2002年3月至2008年10月,任阿诺德磁材(深圳)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08年12月至2009年9月,任深圳市鸿信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9月进入铂科有限,任监事、技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技术总监,惠州铂科监事,兼任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简称IEEE)委员,中国电源学会新能源电能变换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2019年3月,郭雄志先生被认定为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

阮佳林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2006年3月,任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隶属富士康科技集团)金属材料成型技术工程师、手机(NOKIA)制造工厂品质课长、品质经理;2006年4月至2007年6月,开始任芬兰易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质量经理;2007年9月至2009年9月,任深圳市鸿信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9月,进入铂科有限,任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铂科天成执行事务合伙人,惠州铂科执行董事,铂科实业执行董事,成都铂科执行董事,河源铂科执行董事、经理。兼任中国电源学会磁技术专业委员会第七届副主任委员,并荣获深圳市后备领军人才称号。

罗志敏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1月至2007年11月,任富金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隶属富士康科技集团)屏蔽材料开发工程师、供应链主管;2008年1月至2009年9月,任深圳市鸿信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9月,进入铂科有限,任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铂科实业监事,兼任中国电源学会新能源电能变换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伊志宏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9年7月至1991年7月,任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系助教;1991年9月至1992年7月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挂职;1991年7月至1996年5月,任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系讲师;1996年7月至2001年5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1998年11月至2002年6月,任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期间1997年8月至1998年7月,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2001年6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2002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期间2004年1月至2004年7月,美国密歇根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2005年12月至2014年1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院长;2012年5月至2017年7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

李音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年10月至2008年2月,任《光明日报》深圳记者站记者;2008年2月至2009年2月,任《深圳青年》杂志社首席编辑;2009年2月2011年3月,任《中国文化报》华南新闻中心主任;2011年5月至2011年9月,任《新产经》杂志社副主编;2011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秘书长。

谢春晓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2006年9月至2016年8月,任东莞理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专任教师,期间2015年3月至2015年7月,法国国立工艺学院访问学者;2016年9月至今,任东莞理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成形制造工程系主任。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28号2栋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杜江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2,414,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3,680,000股的60.199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2,413,7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985%。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1.01 选举杜江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2,413,7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9.1429%。

表决结果:杜江华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02 选举郭雄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2,413,7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8.5714%。

表决结果:郭雄志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03 选举罗志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罗志敏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04 选举阮佳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阮佳林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2.01 选举伊志宏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2,413,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9.0000%。

表决结果:伊志宏女士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2.02 选举李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李音女士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2.03 选举谢春晓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谢春晓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3.01 选举姚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62,413,7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8.8571%。

表决结果:姚红女士当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3.02 选举孙丹丹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孙丹丹女士当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414,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曾雪荧律师、李梦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021年8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同时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人员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杜江华先生(董事长)、郭雄志先生、罗志敏先生、阮佳林先生

独立董事:伊志宏女士、李音女士、谢春晓先生

二、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杜江华先生(召集人)、郭雄志先生、伊志宏女士

2、审计委员会:伊志宏女士(召集人)、李音女士、阮佳林先生

3、提名委员会:李音女士(召集人)、谢春晓先生、罗志敏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谢春晓先生(召集人)、伊志宏女士、阮佳林先生

三、第三届监事会人员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姚红女士(监事会主席)、孙丹丹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杨建立先生

四、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组成情况

总经理:杜江华先生

副总经理:罗志敏先生、阮佳林先生

财务总监:游欣先生

董事会秘书:阮佳林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李正平先生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654881

传真:0755-29574277

邮箱:poco@pocomagnetic.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朗山路28号2栋3楼

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曾担任公司监事,且职工监事代表人数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五、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1、离任董事

第二届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单勇先生、居学成先生、彭学武先生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前述三位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作出股份转让相关承诺。

2、离任高级管理人员

副总经理罗德平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并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通过深圳市铂科天成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38万股。

上述离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前述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身义务,为公司的良好发展和规范运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公司对前述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与诚挚的谢意!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1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28号2栋3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当日通过现场通知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经全体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姚红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姚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6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个人简历

姚红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年9月至1999年12月,任深圳晶石电器有限公司品质专员;2000年2月至2002年7月,任深圳市翔辰电子有限公司仓库主管;2002年8月至2005年7月,任深圳市海德威电子有限公司工程文控;2005年8月至2013年3月,任浙江亚历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常务主管;2013年4月进入深圳市铂科磁材有限公司,历任品质售后主管、人事行政部主管。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人事行政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红女士通过深圳市铂科天成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28号2栋3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当日通过现场通知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杜江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杜江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杜江华(召集人)、郭雄志、伊志宏

2、审计委员会:伊志宏(召集人)、李音、阮佳林

3、提名委员会:李音(召集人)、谢春晓、罗志敏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谢春晓(召集人)、伊志宏、阮佳林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杜江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人员离任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罗志敏先生和阮佳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人员离任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游欣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人员离任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阮佳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人员离任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阮佳林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一职无异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李正平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人员离任的公告》。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相关人员个人简历

1. 董事长、总经理

杜江华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7月投资创立东莞市易创电子有限公司;2003年12月投资创立东莞市宇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05年6月,投资创立东莞市易创实业有限公司;2007年7月,投资创立东莞市易创印刷材料有限公司;2011年7月,投资创立东莞市壹泓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009年9月,杜江华先生创立深圳市铂科磁材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摩码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杜江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2.72万股,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摩码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60.59万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摩码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高级管理人员

罗志敏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1月至2007年11月,任富金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隶属富士康科技集团)屏蔽材料开发工程师、供应链主管;2008年1月至2009年9月,任深圳市鸿信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9月,任深圳市铂科磁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惠州铂科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兼任中国电源学会新能源电能变换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罗志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48.77万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阮佳林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已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0年7月至2006年3月,任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隶属富士康科技集团)金属材料成型技术工程师、手机(NOKIA)制造工厂品质课长、品质经理;2006年4月至2007年6月,开始任芬兰易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质量经理;2007年9月至2009年9月,任深圳市鸿信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9月,任深圳市铂科磁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市铂科天成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惠州铂科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惠州铂科磁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市铂科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河源市铂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任中国电源学会磁技术专业委员会第七届副主任委员,并荣获深圳市后备领军人才称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阮佳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48.77万股,通过深圳市铂科天成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4.09万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3.2.7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游欣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会计学双专业。2009年至2020年10月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游欣先生通过深圳市铂科天成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34万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证券事务代表

李正平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已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5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正平先生通过深圳市铂科天成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75万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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